氯化石蠟及其在OCF中的應用
氯化石蠟是一種石蠟烴的氯化衍生物,根據碳鏈長度,氯化石蠟被分為短鏈氯化石蠟(碳鏈長度C10~13,簡稱SCCPs)、中鏈氯化石蠟(碳鏈長度C14~17,簡稱MCCPs)和長鏈氯化石蠟(碳鏈長度C18~28,簡稱LCCPs)。氯化石蠟具有低揮發性、阻燃、電絕緣性良好等優點,被廣泛用于生產電纜料、地板料、軟管、人造革和橡膠等制品。
在OCF產品中,氯化石蠟同樣作為增塑劑出現,其添加量根據不同配方而定。因其價格較其他組分更低,所以部分OCF產品經常通過過量添加氯化石蠟的方式降本,導致OCF產品出現粘接性能下降、易粉化等特點。
短鏈氯化石蠟的危害
短鏈氯化石蠟的碳鏈短,具有半揮發性,在室溫下可被揮發到大氣中或附著在大氣顆粒物上,進行長距離遷移。短鏈氯化石蠟不僅具有生物毒性,還具有蓄積性,長期存在于環境中的短鏈氯化石蠟會進入動物和人體,影響免疫系統和生殖系統。
短鏈氯化石蠟在全球范圍內淘汰生產和使用
自1980年以來,歐洲聯盟委員會、加拿大等國和世界衛生組織陸續開展了氯化石蠟在環境中的環境行為及對人體健康風險的評價研究,結果顯示,短鏈氯化石蠟具有持久性、生物毒性等特性。2012年,加拿大政府認定“所有氯化石蠟都被認為對人類健康有害”,并禁止在該國制造、使用和進口氯化石蠟。2017年,短鏈氯化石蠟被正式列入《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POPs公約),開始在全球范圍內淘汰其生產和使用。
淘汰短鏈氯化石蠟工作 中國在行動
中國的氯化石蠟(CPs)年產量接近100萬噸,涉及上百家企業。另一方面,氯化石蠟的應用廣泛、成分檢測復雜,因此研究氯化石蠟影響的過程也較為漫長。盡管如此,作為斯德哥爾摩公約的締結國之一,中國正在加緊對短鏈氯化石蠟的淘汰管理工作。
2022年12月29日,生態環境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28號《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以下簡稱《清單》)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清單》中明確規定,自2023年12月31日豁免期后,短鏈氯化石蠟禁止生產、加工用于防水和阻燃油漆、粘合劑和玩具等。
2023年6月6日,中國生態環境部會同國家履行斯德哥爾摩公約工作協調組有關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多氯萘等5種類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環境風險管控要求的公告》(生態環境部公告2023年第20號)。《公告》再次明確,禁止生產、使用和進出口短鏈氯化石蠟,豁免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禁用短鏈氯化石蠟,OCF行業朝著更綠色方向發展
從2024年1月起,OCF行業禁止使用短鏈氯化石蠟,這意味著,中國OCF行業正朝著更加綠色的方向發展,這對OCF的原料質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禁用短鏈氯化石蠟只是開始,下一步呢?
2023年10月9日至13日,第19屆持久性有機污染物審查委員會(POPRC-19)在位于意大利羅馬的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總部舉行。會上,科學家們一致認為:中鏈氯化石蠟MCCPs應被視為危險化學品,并建議將其列入《斯德哥爾摩公約》附件A。對于國內的OCF以及其他氯化石蠟的下游制品行業來說,禁用短鏈氯化石蠟只是開始,隨著全球對于氯化石蠟的研究和監管法案不斷推進,中鏈氯化石蠟或將遇到類似短鏈氯化石蠟的淘汰趨勢。